本报记者 吴晓璐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坚定不移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中日资本市场多层次、全方位的务实合作也不断取得新进展。”近日,在第二届中日资本市场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
据方星海介绍,2019年6月份推出的中日ETF互通项目进展平稳,首批东西双向共四对产品整体投资收益良好。2020年上半年,中国证监会取消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日本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和参与,野村证券和大和证券分别控股的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和大和证券相继获准设立。2020年11月份,修订后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新规发布,进一步降低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开展证券期货投资的准入门槛,简化了审核程序,扩大了投资标的范围,目前已有20家日资金融机构获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上述合作为中日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扩大投资展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机遇,也使中日资本市场联动不断增强。
关于下一步推动中日资本市场多层次合作,方星海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继续深化中日交易所合作,推动ETF互通项目持续拓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日本交易所集团(JPX)更新签署了中日ETF互通协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JPX签署了中日ETF互通合作项目备忘录,这项工作可以进一步推广扩大。
二是欢迎中日两国证券期货基金行业协会与经营机构加强交流互鉴与务实合作,共同为促进中日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中国高成长性的市场为日本投资者提供了理想的投资场所,欢迎日本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抓住机遇来华投资展业。在资本市场助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应对老龄化挑战、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提高金融行业服务质量与效率等方面,日本金融行业有许多成熟经验值得中国资本市场借鉴。
三是进一步加强中日资本市场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随着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提升,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重要性日益凸显。在中日证券监管部门业已建立的良好合作基础上,中国证监会愿与日方继续在双边以及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等多边框架下增进交流沟通,加强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方星海表示,中日资本市场和金融领域合作互补性强,空间广阔。真诚期待双方合作行稳致远,结出硕果,为扩大两国经贸投资合作注入新的动力。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