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3月25日连发21张罚单,对21家银行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8760万元。
案由包括漏报、未报、错报数据等
近期,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数据质量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对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共21家银行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8760万元。
近年来,银保监会高度重视监管数据的整体治理水平和质量控制机制,组织开展了对21家全国性中资银行机构EAST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漏报错报EAST数据、部分数据交叉校核存在偏差等数据质量违规问题,银保监会依法严肃予以行政处罚。同时,督促银行机构严肃追责问责,深挖数据质量违规问题背后的治理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根源性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完善机制缺陷,弥补制度漏洞。
梳理21张罚单发现,21家银行被罚金额在290万元至490万元之间不等。
从案由来看,每家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多在十项以上,其中较具共性的案由包括:漏报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EAST数据、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EAST数据、漏报贷款核销业务EAST数据、不良贷款余额EAST数据存在偏差、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EAST数据、EAST系统理财产品销售端与产品端数据核对不一致、EAST系统《表外授信业务》表错报等。
加大对监管数据质量
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
2008年,本着提高检查效能,适应大数据发展趋势的需要,原银监会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检查分析系统,简称“EAST系统”(Examination&AnalysisSystemTechnology)。实践表明,检查分析系统充分发挥了精确制导、精密追踪和精准定位作用,查出了大量疑点数据,挖掘出一些隐藏的问题,有效提升了检查效率。
银保监会称,监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是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的内在要求,更是贯彻落实政策部署和监管要求的具体体现。银行机构要切实承担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对照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的相关要求,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强化数据质量管控,持续提高数据报送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银保监会强调,将继续加大对监管数据质量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市场纪律,提高违规成本,引导并督促银行机构切实发挥监管标准化数据在防范金融风险、提升内控水平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