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或“公司”)发布了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过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据了解,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分配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529,575,63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32,393,908.50元。
另外,实施办法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红利所得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红利所得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上述规定,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对个人股东暂不扣缴所得税,按照税前每股人民币0.25元发现金红利,个人股东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股东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相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