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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鸽投资: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及正常经营

2018-08-02 09:46  来源:证券日报网 张文娟

    本报记者 张文娟

    2018年8月1日晚,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银鸽投资的768,870,054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35%。公告提到,目前银鸽集团正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且预计对公司的控制权尚不构成重大影响。

    据公告披露,此次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系银鸽集团与重庆理文卫生用纸制造有限公司之间因四川银鸽股权转让一事产生诉讼纠纷,重庆理文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鸽集团退还其已支付的交易价款人民币4,500万元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额为人民币655万元),并申请诉讼保全,查封、冻结银鸽集团持有的银鸽投资768,870,054股股份。

    2018年4月11日,银鸽集团与重庆理文卫生用纸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理文卫生用纸制造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重庆理文于4月16日支付了第一笔交易价款人民币4,500万元。

    2018年5月10日,银鸽集团收到重庆理文向其寄送的《关于解除〈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理文卫生用纸制造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通知》。综合公开信息来看,银鸽方面认为,重庆理文所述解除理由并不构成协议履行的实质性障碍,因此重庆理文无权单方解除《框架协议》,如重庆理文拒绝履行《框架协议》将构成违约。

    截止当前,双方均已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公开信息报道,百君律师事务所代表银鸽集团向银鸽投资出具的律师函中提到,重庆理文查封银鸽集团所持有的银鸽投资768,870,054股股份或构成超额查封,银鸽集团正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要求人民法院解除超额部分查封以及通过保全置换的方式解除股权查封,故本次案件对银鸽投资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据现有信息判断,如果银鸽集团胜诉,理文公司将继续履行协议内容,分两次向银鸽集团支付剩余的40500万元。但如果银鸽集团败诉,则需支付的金额较少,只需在退还已收付的4500万元基础上支付655万违约金,总计5155万元,预计不会对银鸽投资的公司运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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