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卫新 见习记者 李亚男
11月26日晚间,科华控股对外公告称,公司第三大股东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与上海英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英昊资产”)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决定终止双方于2019年4月30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公告显示,公司股东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于2019年4月30日与上海英昊资产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上海英昊资产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记者了解到,上海英昊资产原拟以现金方式受让667万股股份,约13.2元/股,交易对价8804.4万元。截至目前,上述协议转让事宜已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审查工作,尚未完成过户登记工作。
科华控股表示,因上海英昊资产自身安排等原因,经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与上海英昊资产友好协商,双方于2019年11月26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不再向上海英昊资产转让其持有的公司667万股股份,原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于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值得一提的是,交易各方保证,将根据现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积极履行且配合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履行本终止协议可能触发的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进行信息披露、答复监管部门的问询等。
(编辑 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