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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琪
1月25日,央行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关于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要求,推动资本工具创新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保监会结合国内外实践,设计完善了转股型资本债券相关制度,并已批复浙江稠州银行、宁波通商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转股型资本债券。
2021年1月20日,宁波通商银行成功发行首单转股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共5亿元,票面利率4.80%,全场认购倍数2.1倍。
央行表示,下一步将会同银保监会进一步加强创新力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通过发行转股型资本债券补充资本,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编辑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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