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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风险要与支持实体动态平衡 引导影子银行良性发展

2018-08-06 06:26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国杠杆率过高的问题在近些年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分部门来看,我国政府、住户部门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而企业部门杠杆率偏高。随着金融去杠杆取得成效,实体经济也开始了去杠杆进程。目前,我国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已得到初步遏制,结构性去杠杆也取得积极进展,企业杠杆率有所下降。7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要求,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结合起来,坚定做好去杠杆工作,把握好力度和节奏,协调好各项政策出台时机。近日召开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也研究了坚持结构化去杠杆的问题,并重点研究了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问题。事实上,金融防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本质上并不矛盾,从长期和全局看,两者甚至是相辅相成的,应有机统一、动态平衡。

    一、我国结构性去杠杆取得积极进展

    首先,我国宏观杠杆率上升速度明显放缓,2017年全年上升2.7个百分点至250.3%。从部门对杠杆率的贡献来看,企业和政府部门杠杆率有所下降。2017年,企业部门杠杆率为159%,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是2011年以来首次下降;2012-2016年,企业部门杠杆率年均增长8.3个百分点。2017年,政府部门杠杆率为36.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2012-2016年,政府部门杠杆率年均增长1.1个百分点。尽管居民部门杠杆率在2017年有所提高,从2016年的51.1%提高4个百分点至55.1%,但增幅已经开始放缓,比2012-2016年年均增幅略低0.1个百分点。

    其次,金融去杠杆成效显著,影子银行风险得到初步治理。根据穆迪发布的《中国影子银行季度监测报告》,2017年我国影子银行资产增长近乎停滞,年底时的总规模为65.6万亿元,而2016年底为64.5万亿元。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全年名义GDP增速自2012年以来首次超过影子银行资产增速,影子银行资产在GDP中的比例从2016年86.7%的峰值降至79.3%。

    未来我国宏观杠杆率有望进一步趋稳。随着地方政府举债的更加规范、透明,房地产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将得到有效控制,这将进一步降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杠杆率。而继续严格调控房地产市场也有助于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趋于稳定。

    二、理性看待实体去杠杆

    在实体去杠杆过程中,信用事件的发生几乎是必然的,应理性看待,冷静应对。信用事件频发,既有企业的内部因素,也会受到融资环境变化的影响,甚至还有突发事件带来的不可控因素。由于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导致的违约,是市场出清的正常过程。但同时应尽可能避免由于融资环境趋紧和银行风险偏好下降触发违约的风险。既要从严对待房地产加杠杆、区别对待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又要对企业正常的融资需求给予更多支持。

    尽管我国信贷供应向银行表内的回流帮助弥补了影子信贷供应的减少,但银行信贷承接影子信贷收缩的规模是有限的,因为银行面临自身资本和流动性的限制,同时银行贷款审批流程比较严格。很多信用状况较弱、对影子信贷依赖性较高的边际借款人在趋紧的信贷环境下,面临较大的再融资风险。

    从防范风险的角度看,银行贷款并不能满足企业所有的融资需求。而近期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96.3%,这意味着在所有融资渠道中,实体经济仅能依靠人民币贷款融资,其他融资工具、融资渠道几乎都没有得到利用。即便在本世纪初,人民币贷款在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中的占比也还不到92%。尽管人民银行通过定向降准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和市场化债转股,然而受信用事件多发影响,目前银行的风险偏好已经大大降低。这恐怕也是近期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宽松难以缓解实体经济资金紧张的原因之一。要正确处理表外融资与表内融资的关系,在符合监管要求和风险防控的前提下适当保留表外融资,增加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当前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大幅萎缩,而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实际上就是银行为企业融资提供的担保,往往反映了企业的正常融资需求,尤其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影子银行实际上是中性的。它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实存在、现实反映,实际上不仅在中国有,在其他国家也都有。就我国而言,影子银行既是市场主动突破金融压抑的尝试,在满足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推动利率市场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又反映出我国金融发展面临的诸多困惑,因为伴随着影子银行业务发展产生的监管套利、业务运作不够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道德风险和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也加剧了。我们既要看到它的实际作用,也要看到它的风险所在,要积极引导影子银行向好的方向发展。

    三、金融防风险应与服务实体经济

    有机统一、动态平衡

    事实上,金融防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本质上是统一的。去杠杆既需要控制债务增量,也需要企业、财政和居民收入的增长,而后者要求金融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如果金融不能服务好实体经济,最终自身的风险也无法避免。美国当年次贷危机的教训仍历历在目。

    我国最近一轮房价上涨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房价增速与经济增长出现背离——GDP增速从2014年12月的7.2%下降至2016年3月的6.7%,而同期房价同比增速反而从5.6%上升至18.3%。高房价使居民的购房负担加重,对居民消费产生挤出效应;房地产业的高回报率使资金向房地产业集中,实体企业融资困难,对实体企业产生挤出效应。

    值得欣喜的是,我国宏观政策正朝着金融防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动态平衡的方向发展。

    首先,坚决防控信贷资金脱实向虚。日前,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决遏制房价上涨”。中央对房地产调控的坚决态度,有助于资金配置脱虚向实。

    其次,强调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疏浚工作。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进一步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重点是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为实体经济创造新的动力和方向,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

    第三,进一步深化小微金融服务。近期,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明确要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户数,扩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适度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建成为小微企业贷款的商业可持续长效机制。为此,央行安排增加支小、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限额各500亿元,合计1500亿元,同时将商业银行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抵押品范围,支持盘活信贷资金1000亿元以上,将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由单户授信100万元以下放宽至500万元以下等。随着一项项举措落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成效将会不断显现。

    第四,积极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为进一步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近日,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证监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公募产品在满足期限匹配、限额管理、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投资非标资产,且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投资新资产,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此外,《通知》在支持非标回表方面也做出了相应安排,一是MPA考核时将合理调整有关参数,二是支持商业银行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解决占用资本问题。

    下一步,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监管部门应密切关注、跟进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努力实现金融防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机统一和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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