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九游会·J9 > 财经频道 > 宏观经济 > 正文
文章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通报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

2018-08-03 19:30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朱宝琛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为促进各地区、各部门交流互鉴,进一步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8月1日将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等28项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做法进行通报。

    具体看,改革投资审批等制度方面8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多规合一”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改革、并联审批和“多图联审”等改革、区域评估改革、“标准地”改革、限时联合验收改革、强市放权改革、制定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

    便利企业开办和经营方面3项:“一照多址”和“一证多址”改革、涉税业务“全市通办”、以“线上税银互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3项:推行“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贸易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四自一简”监管模式。

    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方面4项: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制定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大数据监管、跨区域网络市场协同监管。

    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方面4项:“互联网+医疗健康”和“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保”、公用服务企业入驻政务服务中心、获得电力便利化改革。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方面6项:政务服务一张网、审批服务标准化、集成套餐服务、民生服务“指尖”办理、不动产登记改革、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突出重点,把该放的权放给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各地区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从自身实际出发,锐意探索创新,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创业面临的困难问题,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创新举措。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加强业务指导,支持地方先行先试,为地方改革创新探索创造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版权所有 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 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 网站电话:010-84372800 网站传真:010-84372633 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