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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财政政策发力 中央财政下达资金速度加快

2018-08-03 16:05  来源:证券日报网 包兴安

    本报记者 包兴安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7月份以来,积极财政政策发力,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中央财政下达资金速度加快,在城乡医疗救助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计划生育服务补助、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六大重点领域的中央财政资金已全部下达,规模达2019.95亿元。

    具体来,中央财政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5亿元已全部下达。为支持各地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26.2亿元(不含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下同),加上已提前下达的107.9亿元和在新疆兵团部门预算中安排的0.9亿元,中央财政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5亿元已全部下达,由各地统筹用于做好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城乡困难居民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资助以及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工作。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民政部、医保局要求,地方各级财政、民政、医保部门要科学测算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需求,结合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合理安排本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补助资金和救助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中央财政2018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00.9亿元已全部下达。为支持各地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8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67.7亿元,加上已提前下达的928.6亿元以及在新疆兵团部门预算中安排的4.6亿元,2018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00.9亿元已全部下达,由各地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五方面支出。

    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参考各地困难群众数量、财政困难程度、地方财政努力程度、绩效评价结果等,对困难群众数量多、工作绩效好、贫困程度深的省份给予倾斜支持。财政部、民政部要求,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及时下拨。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央财政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66亿元。为支持各地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8.5亿元,加上已提前下达的187.5亿元,2018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66亿元,支持完成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190万户。至此,住建部于2016年排查统计的全国585万户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安排完毕。

    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重点支持改造任务重、工作绩效好、贫困程度深的地区,并对列入国务院激励支持名单的省份给予倾斜支持。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有关要求,在分配2018年改造任务时,将“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现有的35.4万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全部提前安排,并在分配补助资金时增加深度贫困地区任务因素,提高对深度贫困地区省份的户均补助水平。两部同时要求,各地要在任务安排和补助标准制定上,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优先解决好边境地区农村居民的住房安全问题,于2018年完成抵边行政村的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

    2018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89.05亿元已全部下达。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近日,中央财政下达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29.53亿元,加上2017年10月提前下达的59.52亿元,2018年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89.05亿元已全部下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补助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补助等方面。

    财政部下达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20亿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改善贫困革命老区生产条件,促进贫困群众脱贫增收,推动贫困革命老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近日,财政部下达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3.8亿元,加上2017年10月提前下达的16.2亿元,至此,2018年预算安排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20亿元已全部下达。

    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项资金按照县均2000万元的支持规模,用于支持革命老区贫困村村内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有关要求,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革命老区县,可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此项资金;未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贫困革命老区县,继续按照“十三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建设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财政部要求,各地要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8〕21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有关要求,及时分配下达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公告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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