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海南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2020年11月4日,海南证监局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共同签署了《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简称《合作协议》)。海南证监局、海口中院、中证法律服务中心、海口市各区法院院负责同志及海南辖区调解员出席签约仪式。
《合作协议》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基础上,明确建立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登记备案机制、诉调对接机制、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网络信息平台共享机制和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对调解组织管理、委派委托流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等进行了详细约定,为后续实践提供了更为具体和可操作的指引。
《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强化投资者保护、建立更加完备的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精神的具体行动,对于凝聚各方合力妥善化解证券期货纠纷、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海南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海南证监局将协同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持续推进《合作协议》各项工作落地实施,积极探索实践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虚假陈述案件损失鉴定、示范判决等业务,多举措、多形式推动海南辖区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发展完善;充分发挥各方合力,在诉调对接、协助执行、业务培训、信息通报、常态化沟通等方面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共同推动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仪式结束后,与会各方就如何贯彻落实诉调对接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
(编辑 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