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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应自行操作

2019-04-17 22:01  来源: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2016年5月中旬,投资者黄某连续收到其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短信通知,其持有的某股票配股在5月16日进行配股,截止日为5月20日。黄某在自己的交易软件上看到该股票的配股号,认为在账户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可以由交易软件自动完成配股,后发现交易失败。黄某认为该证券公司营业部发送的短信内容通知不到位,没有进行风险提示,未告知需主动操作配股、如不配股视为放弃等内容,遂致电12386热线要求该证券公司营业部赔偿其未成功配股的损失。

    该证券公司营业部向投资者黄某解释配股方案属于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在上市公司网站主页、各大财经媒体和交易客户端均可查询到《配股提示性公告》,公告明确提示“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营业部短信通知只是辅助形式,投资者黄某表示认可。

    案例提示:投资者应当了解,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上市公司是不会为投资者自动配股的。投资者购买股票后,平时应多关注有关上市公司的公告等信息,对于上市公司的有关公告,应详细阅读,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上市公司或证券公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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