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九游会·J9 > 投服频道 > 投保学堂 > 正文

主板投资入市手册(十六):主板股票交易机制(四)

2023-07-13 00:05  来源:证券日报

    编者按:为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深市主板改革后的相关规则变化和投资风险点,深交所投资者服务部推出《主板投资入市手册》。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主板股票交易机制”相关内容。

    1.主板和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价格范围(“价格笼子”)的规定有何优化?

    答:主板和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在“2%价格笼子”基础上增设“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机制安排,当2%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不足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1元)时,适用0.1元价格范围,便利低价股申报。具体规定如下:

    (1)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

    (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举个例子,投资者小李想要买入深市股票:

    (1)如果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为10元/股,2%的价格笼子对应价格范围为10元*2%=0.2元>0.1元,仍旧适用“2%价格笼子”,小李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10元*102%=10.2元/股。

    (2)如果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为3元/股,2%的价格笼子对应价格范围为3元*2%=0.06元<0.1元,不足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则适用0.1元价格范围,小李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3.1元/股。

    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

    2.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含主板和创业板股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900%以内,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收盘集合竞价在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内进行撮合。

    3.申报时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是无效申报吗?

    答:投资者需特别注意,本次修订的《交易规则》将存单机制改为拒单机制。即,申报时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深交所将直接拒单。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深圳证券交易所力求本文所涉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文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九游会·J9 - 中国官方网站 | 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 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

我国资本市场已经步入全面注册制时代。在注册制改革4年多的时间里,投资者保护始终作为一项核心理念贯穿其中。

  • 维权助手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