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在四川证监局的大力支持下,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下称中证法律服务中心)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全面深化诉调对接合作机制。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四川地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合作协议》以2017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四川证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基础,对各方在合作中的具体工作职责、对接流程、文书格式等都做了详细规定,提高了诉调对接工作规范性,是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进一步深化。按照《合作协议》约定,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将被纳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合智解”e调解工作平台特邀调解组织。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双方将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引导或者推荐证券期货纠纷当事人优先选择特邀调解组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此外,双方将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登记备案机制、诉调对接机制、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诉调网络信息平台共享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
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将以《合作协议》为基础,进一步加强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四川证监局的沟通协作,深化诉调对接合作机制,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共同推动四川地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签约仪式上,各方还召开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就如何开展司法确认、委托委派调解、损失计算等具体工作深入交换了意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龚成、四川证监局副局长孟强、中证法律服务中心总经理姜皓、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郑晓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立案庭相关负责同志,四川证监局法制处、投保处以及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相关负责同志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编辑 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