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深市主板改革后的相关规则变化和投资风险点,深交所投资者服务部推出《主板投资入市手册》。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主板股票交易机制”相关内容。
1.主板和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申报数量是否相同?
答:通过竞价交易买入主板或创业板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主板股票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创业板股票限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
2.主板和创业板股票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是多少?
答:A股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3.通过竞价交易买卖主板和创业板股票,市价申报方式有哪些?
答:(1)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2)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3)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4)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5)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如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能够使其完全成交的,则依次成交,否则申报全部自动撤销。
(6)深交所规定的其他类型。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其他交易时间,交易主机不接受市价申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深圳证券交易所力求本文所涉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文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编辑 何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