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走进海通证券
本报记者 朱宝琛
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和证券日报社联合主办的“5·19中小投资者宣传保护周”活动,5月22日走进海通证券上海市建国西路营业部。活动现场,投资者聆听了海通证券、投服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和公益律师关于投资者保护过程中的支持诉讼等案例讲解。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刘磊介绍,为解决投资者诉讼维权周期长难题,投服中心积极推动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损失核算+纠纷调解机制,研究开发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投资者损失计算软件并应用于司法审判实践。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刘磊
“今年5月5日,全国首例示范判决——方正科技虚假陈述民事纠纷由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宣判,判决采纳投服中心的损失核定,这标志着投服中心首次以独立第三方身份为示范判决提供了专业支持,共同开创了证券投资者保护新的里程碑。”刘磊说。
海通证券总经理助理陈春钱介绍,海通证券始终把投资者放在首要位置,始终秉持客户利益至上的观念,把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作为使命所在。建立了“事前投资者教育,事中适当性管理,事后投资者维权”的三位一体的投资者保护体系,把投资者保护工作纳入到全部业务环节,加强公司员工的“客户保护”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海通证券总经理助理陈春钱
证券日报社副总编辑袁华表示,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让投资者获取公平的交易机会。同时,加强投资者保护是事关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要聚集合力,将“大投保”理念贯穿其中;要将各方力量集结起来,将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做得更深入、有效。
证券日报社副总编辑袁华
在随后的环节中,投服中心行权事务部总监鲁小木就投服中心支持诉讼进行了讲解;华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益律师朱夏嬅就支持诉讼案例进行了分享;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张博文就科创板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海通证券零售与网络金融部、客户服务与管理部副经理陈晴就科创板适当性原则等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
公益律师朱夏嬅
今年的““5·19中小投资者宣传保护周”活动历时6天,在北京、深圳、上海三地推进。此次活动主办方之一证券日报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资本市场是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的市场,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媒体不应缺席。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共同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编辑 才山丹 策划 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