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日前,投服中心以浙江九好集团不履行虚假陈述损害赔偿和解协议提起的支持诉讼被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投服中心公益律师徐珊珊(现任职于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接受指派及当事人委托,代理诉讼。
2017年8月份,投服中心向社会公开征集因九好集团与鞍重股份在重大资产重组中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而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征集期结束后,有88位投资者符合申请条件。九好集团主动联系投服中心,反复沟通协商,请求以和解方式解决纠纷。
经多次督促,九好集团至2018年4月30日仍未履行赔付义务。九好集团一再失信,不履行和解协议,也未采取任何其他替代补救措施。
为了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救济,投服中心针对两种违法行为人的不同表现与公益律师研究确立了两套方案,并与投资者一一确认。
针对九好集团不履行和解协议,根据投资者意愿,将九好集团诉至杭州中院,请求九好集团履行虚假陈述损害赔偿和解协议约定义务,11月14日,4位投资者的立案申请获杭州中院受理。针对本案中另外一方虚假陈述主要责任人鞍重股份,投服中心支持投资者向沈阳中院提起支持诉讼,一并请求鞍重股份对其虚假陈述行为给予损害赔偿,9月7日,6位投资者立案申请被受理。其余投资者将视其意愿陆续分别向杭州中院和沈阳中院申请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