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晚间,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上交所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对此进行了相关回复。据媒体查阅,此次重大资产交易是浙江广厦拟向广厦控股转让所持天都实业100%的股权,定价为人民币15.38亿元,广厦控股将以现金进行支付。
本次交易方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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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拟向广厦控股转让所持天都实业100%的股权,广厦控股将以现金进行支付。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17年12月31日,天都实业100%股权的评估结果为153,840.64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并最终确认,天都实业100%股权定价为人民币153,840.64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因盈利、获得收益以及其他原因所导致的净资产增加归广厦控股享有,因亏损、遭受损失以及其他原因所导致的净资产减少亦由广厦控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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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 重组上市情况 |
本次交易拟出售标的资产最近一会计年度的总资产以及营业收入占上市公 司相应指标的比例超过50%,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的标准,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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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 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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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售资产交易对方广厦控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因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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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16日14:00-16: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
会议参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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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长、主要董事、监事、独立董事 代表、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标的资产相关人员等;交易对手相关人员;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 评估机构等的主办人员和签字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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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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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绍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基本情况; (二)公司对本次交易必要性、交易定价原则、标的资产的估值合理性、承诺履行等情况进行说明;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或者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 (四)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核查过程和核查结果进行说明; (五)评估机构对出售标的估值假设、估值方法及估值过程的合规性以及估值结果的合理性进行说明; (六)与媒体进行现场互动; (七)说明会见证律师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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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联系人 及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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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包宇芬、黄霖翔 联系电话:0571-87974176 传真:0571-85125355 电子邮件:stock600052@gsg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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