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国际金融论坛(IFF)第18届全球年会上发表“规范发展互联网保险促进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主旨演讲时表示,目前针对互联网保险业务与传统业务的共通性、差异性,以及各个领域互联网保险出现的一些风险和问题,监管部门实时地出台了针对性、阶段性、规范性的文件,这些后续补充形成了“1个规章制度+N个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体系,有助于提高互联网保险领域监管的灵活性和有效性,逐步地构建起立体化的互联网保险制度体系。
周延礼表示,保险机构应当确保网络平台、产品网页与保险条款的一致性,建立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追溯机制,定期收集整理互联网保险业相关的监管规定,加强内部教育,提高内部人员的合规意识。保险业的主体组织要充分发挥行业的管理作用,引导互联网企业特别是互联网保险企业合法经营,探索建立互联网保险的执业规范等。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表明,金融科技的发展也有其弊端,导致金融风险传递速度较快,使金融风险的结构更为复杂。为促使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保障金融安全,提高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刻不容缓。”他补充道。
对此,他建议,应探索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开展分期分类的监管评估,完善分类评估的指标、分类结果对应的监管措施等,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线上金融风险的预警监测,提升实时在线监管的技术水平,提高监管跨部门、跨市场、跨业态、跨地区的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