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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加强公司债券年报事后监管

2021-06-05 03:4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沪深交易所昨日通报了公司债券2020年年报的披露及监管工作情况。

    上交所在公司债券2020年年报披露工作中正式引入了直通车制度,运行平稳,整个披露工作的技术实现较为顺利,提高了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性和便利性,披露率接近98%,较2019年同期小幅增长。

    深交所围绕信息披露、财务核算、募集资金、公司治理4条主线,对年报主体偿债能力、基础资产现金流归集等进行整体风险排查和预判。

    债券发行人披露情况良好

    从披露情况看,沪市公司债券发行人2020年度保持较好韧性,企业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总体保持稳定,发行人资信状况整体良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发行人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发行人2020年平均实现营业收入268.06亿元,同比增长2.50%。其中,建筑、城市建设行业营业收入增长显著,全年营业收入分别较2019年增长16.80%、17.64%;房地产发行人平均收入较2019年上升11.95%;部分行业发行人受疫情及行业景气度影响营收出现下滑,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营业收入平均下降超过10%。

    二是发行人债务结构维持稳定。2020年发行人平均资产负债率59.25%,同比仅增加1.14%,杠杆水平总体稳定。发行人债务期限结构及货币资金短期有息债务比基本保持稳定,短期有息债务占有息债务比例为33.08%,同比下降0.67%,货币资金与短期有息债务比值为1.74,较2019年下降0.02。其中,城市建设类企业有息债务总规模有所增长,短期有息债务占比小幅下降;房地产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率平均约75%,杠杆水平与2019年基本持平。

    三是企业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改善。2020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5.91万亿元,同比增长7.95%,其中地方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1.22万亿元,较2019年增长14.48%。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10.48万亿元,同比上升13.35%;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6.53万亿元,同比上升53.30%,其中城市建设类企业筹资活动显著改善,较2019年上升37.13%;而房地产企业受“三道红线”等行业政策影响,筹资活动显著收缩,筹资活动现金流较2019年下滑94.43%。

    截至今年4月30日,深市有630家债券发行人、436个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披露2020年年报,披露率同比有所提升。截至2020年末,深市债券发行人资产总额较2019年末增长10%,平均资产负债率61%,资产负债结构总体处于合理水平。2020年深市债券发行人平均营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同比增长均超8%。

    果断采取监管措施

    针对年报披露中的问题,上交所累计发出监管问询、监管警示等监管函件近百份,对20余家发行人和有关责任人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深交所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公司债券年报披露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近日对4家债券发行人及相关主要责任人发出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告知书。

    目前,上交所正在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加快信息披露事前形式审核向对违规行为进行事后重点监管的转变,自律监管方式的调整将进一步提升交易所市场整体运行效率,夯实发行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

    具体来看,今年,上交所强化及时性要求,严肃处理未按时披露行为。对于部分逾期披露时间较长、经督促仍未纠正的发行人及有关责任人,严格落实“零容忍”方针,快速启动纪律处分程序,通过强化查处力度,严肃市场纪律,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债券市场环境。同时,压严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年报披露质量。针对本次年报披露中,部分发行人存在未如实披露有息负债逾期进展、财务数据披露错误、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披露不完整等违规行为,上交所第一时间对相关发行人与中介机构采取了监管措施。此外,上交所聚焦风险导向,关注债券偿付重大事项披露。

    深交所今年年报审核工作聚焦主体偿债能力和基础资产现金流状况,重点关注五大事项:一是关注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偿债能力影响;二是关注债务规模、结构、期限及其变动的合理性;三是关注“存贷双高”“盈利高度依赖非经常性损益”“母弱子强”等发行主体偿债风险;四是关注公司治理失范、承诺未履行及涉嫌“逃废债”等行为;五是关注疫情对部分基础资产现金流的影响。

    结合年报披露信息,深交所将通过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现场检查等途径,进一步了解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情况,重点关注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转借他人或被挪用,大额资金拆借、资产抵质押及对外担保是否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深交所将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继续推动债市健康稳定发展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注册制要求完成《公司债券上市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规则》发布。细化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发布实施自律监管工作实施标准,增加信息披露监管透明度。同时,推进债券信息披露直通车建设,逐步扩大直通车适用范围。

    深交所表示,接下来将扎实推进债市高质量发展。一是守好定位,支持优质企业融资发展。二是严惩违规,维护市场纪律和秩序。坚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恶意“逃废债”等严重违法违规和损害市场信用基础的行为,推动债市健康稳定发展。三是防控风险,健全全链条工作机制。四是优化服务,增强市场获得感。在融资审核、发行上市、持续监管、风险处置等环节持续简化办理程序、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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