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九游会·J9 > 股票频道 > 证券要闻 > 正文

证监会深化境外上市制度改革 完善H股公司治理

2019-10-26 01:09  来源:证券日报 侯捷宁

    ■本报记者 侯捷宁

    近日,国务院批复证监会请示,同意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期限、股东提案权和召开程序的要求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再适用《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据了解,境外上市制度建立之初,为适应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的需要,国务院于1994年出台《特别规定》以弥补当时境内外制度差异,其中规定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45日前发出书面通知等要求。随着境内公司治理水平的逐步提升和相关法规制度的完善,《特别规定》与上位《公司法》的要求产生不一致,对H股公司治理和高效决策形成不利制约,对H股公司境内外股东合法权益平等保护也不利,成为近年来市场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

    证监会表示,回应和解决45天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问题,是证监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敬畏”和“一个合力”要求,营造良好市场生态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扎实做好国务院批复的落实工作,引导H股公司做好章程修订、投资者沟通等事宜,确保政策稳妥有序实施。

    业内人士表示,本次法规调整适用,对完善H股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九游会·J9 - 中国官方网站 | 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