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基金业协会公布了第四批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名单,中国银行、中金公司、浙商证券等8家机构在列。
2014年基金业协会开展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后,已登记了3批共44家私募基金服务机构。
新一批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包括银行、券商和独立服务机构。这8家机构中唯一的银行为中国银行;两家券商为中金公司和浙商证券;还有5家独立服务机构,分别为北京营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汇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海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元年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金融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修订后的《基金法》明确了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设置了“基金服务机构”单独章节,为基金服务业务和基金行业专业化分工奠定了法律基础。2017年3月,基金业协会围绕“7+2”自律框架,梳理对私募基金服务业务的规范要求,发布《私募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旨在培育专业的私募基金服务机构梯队,促进管理人、托管人和服务机构等三类市场主体之间的合作。
协会按照《办法》要求改造并重新上线了私募基金服务机构登记系统,收到大量登记申请材料。但私募服务机构的无序涌入如不加以规范,将造成严重恶性竞争,影响行业良性生态。为完善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建立公平、科学、可持续的信用评估体系,基金业协会制定了涵盖“合规风控、人力资本、运营能力、金融科技和生态培育”等五大维度的私募基金服务机构评估体系,筛选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服务机构登记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