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远
在《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发布满月之际,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股份减持行为。
9月26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严、从实、从细规范股东减持行为,同时对“变相”减持、“曲线”减持等可能存在的漏洞予以封堵;北交所修订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根据北交所上市公司发展阶段、企业特点和监管重点,优化调整不得减持的情形。
最近一段时间,监管部门多次就股东减持行为发声,特别是8月27日发布的减持新规,设置破发、破净、分红“三道门槛”,给重要股东的不规范减持戴上“紧箍咒”。从取得的效果来看,一方面,“减持端”响应号召的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包括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承诺不减持、自愿延长锁定期;另一方面,“增持回购端”的公司也在增加。
同时,监管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也做出了有力回应。9月6日,因控股股东违规减持受处罚的东方时尚发布公告称,北京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上交所对东方时尚投资予以监管警示。9月15日,证监会通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我乐家居”股票案调查进展,拟依法没收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违法所得1653万元,并从严处以3295万元罚款;上交所发布关于对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此次沪深北交易所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释放出监管从严、从实、从细的信号。比如,除了竞价交易减持外,将市场高度关注的大宗交易减持也纳入强监管范畴;新增了大宗交易预披露的要求,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照集中竞价的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并做好事中事后披露;违反通知的,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实施纪律处分。
笔者认为,从严、从实、从细规范股份减持行为,一方面,将股份减持行为纳入常态化管理,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高市场的透明度,提升市场活力、效率和吸引力,是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将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增强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在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改善公司治理状况等方面切实承担起责任。
总之,从严、从实、从细规范股份减持行为,释放的信号是明确的,对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