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人 孙金霞
本报记者 杨怡明
9月5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精准有效,特别是强化逆周期调节,有力支持经济回升向好和高质量发展。
“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加快落实好已出台的政策举措,更加有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陆磊表示,要着眼于总量、利率和结构。在总量上,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银行增强贷款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保持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的预期目标相匹配。
在利率上,发挥好近期政策利率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的带动作用,以此推动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稳中有降。
在结构上,加大已有工具的实施力度,推动新设立工具落地生效,主要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
降准还有一定空间
对于业内关注的下阶段货币政策降息降准的空间和必要性还有多大,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在发布会上予以回应。
邹澜表示,降准降息等政策调整还需要观察经济走势。其中,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人民银行供给长期流动性的一项工具,与之相比,7天逆回购和中期借贷便利是对应中短期流动性波动的工具,今年,人民银行又增加了国债买卖工具,综合运用这些工具,目标是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年初降准的政策效果还在持续显现,目前金融机构的平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大约为7%,还有一定的空间。”邹澜表示,在利率方面,人民银行持续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今年以来,1年期和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分别累计下降了0.1和0.35个百分点,带动了平均贷款利率持续下行。同时也要看到,受银行存款向资管产品分流的速度、银行净息差收窄的幅度等因素影响,存贷款利率进一步下行还面临一定的约束。
“人民银行将密切观察政策效果,根据经济恢复情况、目标实现情况和宏观经济运行面临的具体问题,合理把握货币政策调控的力度和节奏。”邹澜说。
“政策取向+金融机构服务”是发展普惠金融的两大支柱
普惠金融是中国特色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陆磊表示,多年来,人民银行多措并举,大力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推进乡村振兴,更好服务社会民生。
截至今年7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32.1万亿元,同比增长17%;授信户数达6239万户,已覆盖超三分之一经营主体。支持乡村全面振兴方面,截至今年7月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50.47万亿元,同比增长11.6%。服务社会民生重点领域方面,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全国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933亿元,助学贷款余额2085亿元。
“‘政策取向+金融机构服务’是发展普惠金融的两大支柱,一方面要有政策,另一方面还要有金融机构的服务,缺一不可。”陆磊表示,人民银行将统筹好增量扩面和商业可持续,加快构建激励相容的普惠金融发展长效机制。
在政策层面,政策设计突出发展重点,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促进城乡区域平衡协调发展,增强社会公平和机会均等。健全管理制度和落地督导,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金融工具。
在金融机构层面,一是要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加快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二是要坚持科技赋能,通过科技赋能和数据引领,推动金融科技和普惠金融深度融合,驱动普惠金融发展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进一步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便利度和可得性。
聚焦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求
今年上半年,人民银行为贯彻落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门设了相关部门,即信贷市场司。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司长彭立峰在发布会上表示,科技金融是第一篇大文章,重要性不言而喻。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彭立峰提到,坚持点面结合的思路。在点上,着力做好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融资服务,建立金融政策同科技产业政策的协同机制,丰富金融支持的政策工具和手段,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的分散机制,激励金融机构提供长期性、低成本的融资支持。在面上,将做好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同时更加聚焦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需求。
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绿色低碳领域
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陆磊表示,经过前一个阶段的工作,总结探索出了绿色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即“两个立足、三个要素”。“两个立足”是既要立足绿色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更要立足传统产业的绿色转型。“三个要素”是货币信贷政策要有力,金融市场工具要管用,部门协同要有效。
谈及下一步工作重点,陆磊表示,一是完善政策体系。要出台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一系列政策安排;研究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支持范围,延长政策期限,扩大再贷款规模,为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提供更多低成本资金支持;将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低碳的表现纳入绿色金融考核评估范围,加强评估结果运用,以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流向绿色低碳领域。
二是丰富金融市场工具。高标准建设绿色债券市场,强化绿色债券发行、存续期和第三方评估管理,特别要防范“漂绿”“洗绿”等问题。进一步丰富绿债品种,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保障体系,提高绿色金融标准的系统性、一致性、权威性和可执行性。
(编辑 汪世军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