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怡明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普惠保险发展目标。
《意见》提到,未来五年,高质量的普惠保险发展体系基本建成。基础保险服务提质扩面取得新进展,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保险服务可得性实现新提升,保险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得到新改善,防范化解保险风险取得新成效,普惠保险助力金融强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去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普惠保险发展提出新要求。
“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开展普惠保险业务,普惠保险服务供给不断深化,产品类型不断丰富,社会覆盖面逐步拓展,普惠保险整体呈现稳步发展势头,并取得较好成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但也要看到,当前普惠保险发展仍存在服务广度不够、质量不高、创新不足等问题,保险供给与人民群众保障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
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意见》提出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即坚持广泛覆盖,提升保险服务的可及性;坚持惠民利民,提升保险服务可负担性;坚持公平诚信,提升保险产品的保障属性;坚持稳健运行,提升保险经营的可持续性。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杨娟表示,“四个坚持”表明保险应围绕“可及性、可负担性、保障性、可持续性”四个方面加快发展,这也是提高金融政治性、人民性的根本要求。而可及性与可负担性恰恰是评估养老金融(尤其是个人养老金)发展的重要指标,可见,具备可及性与可负担性的普惠保险(尤其是普惠养老保险)产品必将是个人养老金产品发展的重要方向。
同时,《意见》提到,扩大企业财产保险、知识产权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供给和服务,分散企业运营风险,助力提升产业链和供应链安全;发展适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和定期寿险等。
在积极参与重点领域风险保障方面,《意见》提到,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稳步拓宽大宗农产品保险等覆盖面,鼓励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提升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精准性,着力提高小型农户投保率。
针对养老问题,《意见》支持保险服务多样化养老需求,创新发展各类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投保简单、交费灵活、收益稳健、领取形式多样的商业养老年金产品,积极应对老龄化挑战。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基础上,支持保险公司以适当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实现长期护理、风险保障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服务有效衔接。
“可以预见,普惠保险对养老金融的支撑作用会进一步增强。”杨娟说。
完善普惠保险管理机制
《意见》对保险公司完善普惠保险管理机制做出要求,要求保险公司要建立普惠保险发展领导体制,加强普惠保险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董事会和管理层定期听取普惠保险发展情况。明确普惠保险业务牵头部门,建立推动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保险公司要将开展普惠保险、履行社会责任纳入经营绩效考核,大型保险公司普惠保险考核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加强普惠保险内控管理,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并及时识别和防控相关风险。
谈及保险公司如何改进和提升普惠保险服务,上述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要主动承担保障民生、服务社会的责任使命,立足自身经营特点和优势,积极参与和推动普惠保险发展。
具体来看,保险公司应坚持自愿投保原则,依法保护普惠保险投保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宣传普惠保险产品,推进保险产品的标准化、通俗化、简单化。提高普惠保险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供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通过保险中介机构代理普惠保险业务的,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保险公司要提供便捷的承保、理赔和查询服务,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
未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扎实推进《意见》落地实施工作,指导保险公司进一步丰富普惠保险产品服务,提高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保障水平,提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抗风险能力;提升普惠保险服务质效,发挥各类保险公司积极作用,健全普惠保险管理机制,规范普惠保险代理、协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