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松 通讯员 姜振辉
2024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乡监管分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锚定金融强国建设目标,积极推动辖内各银行机构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抓好政策窗口期,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保本微利、专款专用、防控风险、项目清单制管理、坚决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落实尽职免责等七项基本原则前提下,加快配套融资落地,切实为“三大工程”建设贡献金融力量。
强化政策学习,做好配套服务。新乡监管分局积极贯彻落实关于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稳妥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同时,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积极督促辖内各金融机构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做好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相关金融配套服务。
主动担当作为,增强金融支持。新乡监管分局推动辖内各银行机构认真摸排考察新乡地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新乡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积极对接相关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现场对接沟通打通金融支持通道。如邮储银行新乡分行积极与辖内公租房项目、城市更新等项目进行对接,其中与邮储系统内支行组建行内银团支持公租房项目融资,截至2024年2月初,批复金额15.7亿元,累计投放贷款6.64亿元,贷款余额2.4亿元,与其他金融机构以外部银团模式为城市更新项目进行融资,批复金额20亿元,目前正在落实签约条件及放款条件。中行新乡分行、工行新乡分行、交行新乡分行、农发行新乡市分行通过认真摸排辖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并和相关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多次现场对接沟通,目前已达成初步授信合作意向项目9个。
完善工作计划,跟进金融保障。新乡监管分局提倡辖内银行机构及时跟进政策变动,积极围绕上级部署完善相关工作计划,落实相关决策部署,为“三大工程”的不断开展提供坚实的金融保障。督促各金融机构对存量已实现放款的项目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对正在跟进的项目要紧盯项目进度,达到授信、放款条件的要及时授信放款;对辖内其他新增项目要积极和项目实施方沟通,做好配合联动,在授信、放款等环节靠前发力,主动作为。
下一步,新乡监管分局将持续推进辖内银行机构贯彻落实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决策部署,用好政策“工具箱”,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做好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