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郝飞
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及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较以往不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分省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去年以来农村信用社改革呈现两种趋势,一方面省级农信联社在“一省一策”的大方向下稳步推进,另一方面地市级农商银行有序组建。
今年1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发布的《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农村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专栏文章中提出,支持配合省级党委政府“一省一策”推进农信社改革,将省联社改制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金融企业,明晰功能定位、规范履职行为,增强两级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着力打造统分结合、多级经营、功能互补、治理有效的农信社体系。推动同一地级市城区农信社整合,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支农支小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承载力较弱地区的农信社实施市场化重组,重塑经营管理机制,拓宽生存空间,增强发展动能。
“一省一策”
推进省级农信联社改革
当前,业内比较认可的省级农信联社改革方向包括:成立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和组建农商联合银行。
今年1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三则批复,同意筹建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已开业)、同意筹建海南农商银行、同意在广西农信联社基础上组建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已开业),机构名称规范为“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山西农商联合银行、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辽宁农商银行先后开业。再加上2022年4月份挂牌成立的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在本轮农村信用社改革中,截至记者发稿时,已有7个省级农信联社完成改制或获得批复。
从上述信息不难发现,本轮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省级农信联社改革层面以组建省级农商银行和农商联合银行为主,且坚持“一省一策”,成熟一家改制一家的原则。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张珩对《农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从省级党委政府的角度看,组建省级农商银行或农商联合银行可以更好地组织新机构与政府部门、企业对接,从而更好地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同时,可以统筹调动省内资源,牵头设计省级农信联社改革方案,成立指导小组专门指导省级农商银行或农商联合银行改革、发展和重组。因此,各省(区)分别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设计改革方案。
组建省级农商银行和农商联合银行的过程,同时也是各级农信机构化险的过程。
张珩认为,在债权债务处置方面,省级农信联社以及相关筹备组层面应专门成立债权债务处置小组,摸清辖内各家农信机构的债权债务情况,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债权债务处置的总体方案,明确在改制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债权债务的时间安排、处置进度等。各家农信机构应按照总体的时间进度安排,制定自己的处置方案,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债权债务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处理。具体而言,针对可追回的债务,建议由各农信机构自行解决并按期上报;针对无法偿还但可解决的债权债务,可以通过拍卖、抵押、转售等方式进行资产变现;针对无法偿还且无力解决的债权债务,上报省级农信联社,由省级农信联社出面聘请比较专业、权威的催收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进行协助,以此提高债权债务处置效率。
国内咨询机构科方得Co-Found智库研究负责人张新原认为,省级农信联社改革过程中,应加大对基层农信机构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资源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债务问题。同时,还要加强指导,确保债权和债务的妥善处理。
地市级农商银行
有序组建
除省级农信联社改革在“一省一策”的前提下推进外,地市级农商银行亦在有序组建中。近年来,新成立的机构中既有在人口较少、GDP较低的地(州、市)成立的地市级农商银行,也有同一地级市城区农信社经整合而成立的地市级农商银行。
从组建方式看,四川洪雅农商银行等为农信联社直接改制的地市级农商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塔里木农商银行等是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除此之外,地市级农商银行在组建过程中还经常采用“省内帮扶”的方式,即由省内其他经营较好、有一定实力的农商银行参与筹建,业内将这种模式称为“省内帮扶”。比如云南迪庆农商银行,其主要股东包括大理市农商银行、弥勒农商银行、寻甸农商银行等。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认为,在人口较少、GDP较低的地级市设立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有利于在提升总资产和业务规模的基础上统一发展战略、提升管理效率,同时可以强化风控体系和规范化管理体系,从而有效降低风险和管理成本,提升此类农商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张珩认为,同一地级市城区农信社(农商银行)整合可以让那些“各自为战”的“小法人”变为“协同发展”的“大法人”。这样可以更好地整合地级市层面的资源,拓宽城区农信社(农商银行)的经营区域,充分发挥农信机构的人缘、地缘优势和规模经济效应,实现减量提质。
上海市长三角科创产业金融服务协同创新中心城乡产业金融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孙文华认为,地市级农商银行可以更好地整合金融资源,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发展质量。统一法人的地市级农商银行明确了地方风险处置的责任,资产规模有所增加、业务规模逐步壮大、组织体系不断完善,能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