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飞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并表示,在36个城市及地区先行实施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目前运行平稳,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将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制度性安排。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对于完善我国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作为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开户机构,其营销策略和服务质量将直接影响到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广和实施效果。
目前,个人养老金开立账户人数超过5000万人。随着未来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各银行营销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空间将进一步加大,银行应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营销个人养老金开户。
虽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未透露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的具体时间。但可以预见,距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已越来越近。因此,银行应抓住当下的准备时间,在先行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区域继续开展营销的同时,在其他区域,针对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客户做好预约开立账户工作。比如,在手机银行等渠道对目标客户推出预开户服务专区,提前“锁定”客户。
由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具有唯一性,即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确定一个资金账户,再加上缴存个人养老金的客户以中、高收入群体为主,因此,对这类客户的营销具有一劳永逸的效果。银行应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宣传册等,直接与目标客户进行沟通和推广,强调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便利性、税收优惠等优势,鼓励他们开设账户。
相比个人客户,银行还可以针对代发工资客户以及有业务往来企业的员工开展营销工作。这些客户与银行有较为密切的接触,银行应积极研究他们的特点和需求,了解他们对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兴趣和认知程度。同时,举办讲座等活动,向他们介绍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重要性、优势和开户流程,提供客观的案例,帮助他们理解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价值。
不过,即使客户成功开户并缴费,也不代表服务结束。银行应持续跟进,定期与客户沟通,及时获取反馈意见或建议,了解他们对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疑问,并根据反馈及时调整营销策略,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
此外,个人养老金客户对于相关金融产品的投资回报率等情况也较为关注。因此,银行应根据各类客户的不同需求,推荐适配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并不断优化个人养老金产品的供给,帮助客户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编辑 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