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郝飞
日前,招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监事会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2022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
此前,招商银行2022年年报显示,该行为缓释各类经营和管理风险,根据监管要求及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薪酬延期支付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相关机制。
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是指金融企业的高管和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在自身职责内未能勤勉尽责,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金融企业不仅可以止付未支付的部分或全部薪酬,并且可以对已经发放的绩效薪酬予以追回。
由于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的特殊性,业内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戏称为“逆向”讨薪。尽管“逆向”讨薪有充足的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遇到难题,比如,办理贷款的信贷人员已经离职很久、贷款续贷后出现不良,无法判定责任人等,为制度的实施增添难度。
中长期贷款、续贷
易“中枪”
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约束金融企业高管和员工从事高风险的投机行为,强化薪酬与风险承担的一致性,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长期发展。
“我行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案例中很大一部分涉及续贷。”吉林一家农商银行董事长对《农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老客户通常在结清贷款后,财务及经营状况无重大变化且仍有信贷需求,可以续贷。这种情况较为普遍,在经济上行周期一般不会出现问题。而在经济环境整体偏弱的时候,这种续贷所导致的问题就会在某些企业中显现。特别是有些信贷人员为了掩盖问题信贷,甚至与客户协商借新还旧,等到银行发现问题时,通常无法挽回。因此,银行的续贷业务格外考验银行审批能力和信贷人员的业务素养。
除续贷外,中长期信贷也是经常触发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一种情况。如果涉及人员离职或一笔贷款涉及多名信贷维护人员则更为复杂。对于责任人员的判定,以及绩效薪酬的追索比例甚至需要一事一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通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还伴随着不良贷款清收等工作。有些涉嫌内外勾结的续贷甚至涉及犯罪,涉事人员不仅会被扣回绩效薪酬,甚至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认为,对于中长期贷款以及续贷后出现的不良贷款,银行应采取如下方式确定责任人:一是建立明确的贷款续贷流程,确保每位信贷人员在续贷过程中都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对续贷后的贷款进行定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追溯责任人。三是利用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对贷款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从而更好地确定责任人。
持续健全
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
2021年1月28日,原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对薪酬制度激励效果的评估,注重员工教育,合理设置风险偏好。对于因存在明显过失或未尽到审慎管理义务,导致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银行保险机构可以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绩效薪酬。
虽然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有政策支持,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存在诸多落地难题。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文化创意研究所秘书长林先平认为,银行运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来向员工“逆向”讨薪,更多会以协商方式进行。目前,各银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的依据主要是《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指导意见》,但在执行过程中则需要相关内容在员工劳动合同中有所体现。如果员工劳动合同中不含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内容则不能执行。
一位华东地区农商银行资深从业者则认为,银行发放的中长期贷款在手续齐全、无瑕疵的情况下,且信贷人员已经离职,则不应该由原信贷人员担责。而新的贷款维护人员是否要担责,承担多少比例,则需要更为详细的政策指导。
因此,除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外,银行还应不断健全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并对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进行梳理和优化,特别是高管、信贷人员、审批人员等岗位。
前述华东地区农商银行资深从业者表示,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相对更容易被接受。但已离职人员则属于例外,他们落实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则更为复杂。
北京新荟友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袁玥对《农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针对已经离职的信贷人员发放贷款出现问题,落实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的方法有以下四点:一是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确保离职员工的档案资料得到妥善保管,以便后续的追索扣回操作。二是及时跟进处理,一旦发现问题贷款,应立即与离职信贷人员进行联系,并尽快协商解决方案。三是依据合同约定,根据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中的条款,明确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条件和程序。四是借助法律手段,如果无法与离职信贷人员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