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霞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中小金融机构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风险防范和化解对于保障我国经济安全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中小金融机构自身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容易受到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对此,我国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防范和化解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
首先,要加强监管和风险评估,加快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稳定机制。要持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构建全覆盖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要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形成金融风险预警预防和化解工作合力。
其次,要完善公司治理。中小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强对股东和高管人员的监管,防止其利用职权进行违法违规操作。
最后,要坚守战略定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中小金融机构需要明确自身的战略定位,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避免过度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风险。同时,要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加稳健、可持续的金融服务。
持续有效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是保障我国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一环,需要采取加强监管和风险评估,完善中小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坚守战略定位等一系列措施,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