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依旧面临城乡发展不平衡和乡村发展不充分等问题,只有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加大力度促进城乡融合,才能实现城市与乡村共同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
无论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还是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农村金融均扮演着不可或缺的关键性角色。可以预见,农村金融机构也会在这一过程中迎来更多的机会和场景。
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和服务站覆盖范围较广,加上其长期扎根县域,在推进城乡融合这一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另一方面,在融合发展进程中,不少县域、乡镇企业会谋求突破转型,将会涌现出新的金融需求,农村金融机构有着人缘地缘优势,又熟知当地产业发展历史和龙头企业生产情况,被企业选择的优先级会更高,农村金融机构也因此可以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
因此,在城乡融合与全面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机构更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
首先,农村金融机构应持续向金融服务覆盖薄弱的区域下沉服务中心,不断优化在县域、乡镇的网点布局,延伸服务区域,缩短服务链条。在此基础上,还应不断强化科技赋能,提高数字金融能力,进一步加快机制、服务、产品转型升级,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实现从“有”到“优”的跨越。
其次,随着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完成身份转变成为新市民。对于农村金融机构来说,亦应及时推出配套措施,加强对新市民群体的金融服务。一方面,应全力做好新市民金融知识宣传服务,开展讲座、金融夜校等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点LED电子屏等形式持续提升金融宣教活动的普及率,帮助新市民了解最新金融产品和相关防风险知识,提高他们的金融水平。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决策链短的传统优势,丰富新市民信贷产品体系,从新市民居住需求、创业就业需求、消费需求等方面入手,创新相关贷款产品,全方位、多维度满足新市民多样化金融需求。
再次,城乡融合发展需要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作为支撑,农村金融机构下阶段应加大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提高中长期贷款比重,用于修建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大贷款和融资力度,通过提高农村生产效率和居民生活品质,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源流入农村,促进产业发展和人口流动,提高农村的发展吸引力和竞争力。
总体而言,农村金融机构应把握好这一重要机遇,提早准备,运用自身优势在促进县域城乡经济金融一体化的同时,不断加快自身业务转型升级。
本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