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伟
世界金融市场的不断融合,使洗钱犯罪的领域逐步拓展,洗钱犯罪的行为方式也更具有隐蔽性和多样性。金融机构若对洗钱犯罪监管不力将导致腐败、资金外逃以及偷税漏税等犯罪的滋生,继而对我国稳定的金融秩序造成消极影响。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到了“新常态”,经济发展走上了高质量发展的道路,这为金融机构优化反洗钱监管机制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基于此,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机制建设,必须要“抓住金融乱象的根本,有效防控金融风险”,顺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环境,从而在反洗钱行动中发挥出金融机构应有的作用。
一、加强反洗钱监管机制建设的现实意义
金融机构加强反洗钱监管机制建设,是维护金融行业发展秩序的现实需求,可有效促进监管机制发挥出防范惩戒作用,推动形成反洗钱监管工作的新常态,对促进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二、当前反洗钱监管机制建设中存在的掣肘问题
从近几年来的情况来看,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机制建设仍有诸多需要改进之处,主要表现为反洗钱监管的总体成效有待加强,尚未形成多部门协同监管的合力,专职人员数量不足、专业能力弱化等等。
(一)反洗钱监管的总体成效有待加强
在反洗钱监管中,部分金融机构比较依赖于传统的监管方法,各大金融在反洗钱监管系统的应用上存在较大差异,系统的升级不能保持同步。随着数字金融快速发展,以数字经济和网络媒介为载体的技术加速更迭,然而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的系统升级却相对滞后。主要表现为时效性弱化,在进行大额交易业务处理时,不能及时有效地对可疑数据进行快速抓取,导致问题数据上报不及时,失去进行反洗钱监管和打击的有利时机。
(二)尚未形成协同监管的合力
随着我国对洗钱犯罪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各大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专项检查,使多种洗钱犯罪行为浮出水面,并得到有力的惩处。然而,部分金融机构过于侧重业务拓展,不断放低审查门槛,与其他机构和部门之间的合作不足,对反洗钱的具体要求流程和操作细则沟通不足。例如,2019年,某证券公司由于违反《证券交易法》规定进行洗钱活动,因而被罚款1520万美元。经调查发现,该证券公司曾在一年之内为超过3500名客户处理非法或不明来源款项,高达10000余笔,洗钱数额巨大,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了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机制建设仍存在漏洞和弊端。
(三)专职人员数量不足,专业能力弱化
当前,我国对反洗钱监管的力度不断增强,对反洗钱专职人员产生了庞大的人才缺口。尽管各大金融机构不断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力度,但现有专职人员数量仍然难以满足金融机构反洗钱的需要。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失衡,对洗钱犯罪的洞察力、分析力不足,实践经验缺乏,导致不能对可疑业务进行第一时间的筛查和捕捉,弱化了金融机构反洗钱的成效。
三、破解反洗钱监管机制问题的有效路径
针对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应着力优化反洗钱监管的各类各项考核机制,构建多机构、多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多方联动,形成反洗钱的合力。同时要建立专职队伍,开展长期人员培训,促进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机制的持续优化。
(一)优化反洗钱监管,加强各类各项考核机制
监管部门要对反洗钱监管问题进行制度的顶层设计,使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有章可循,有更为精准的工作细则作为依据和参考。与此同时,金融机构要对反洗钱工作进行量化考评,明确反洗钱条款内容,充分运用奖惩机制。在对反洗钱监管工作考核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实现反洗钱工作考核与专职人员的综合评价相结合。要对金融机构人员的反洗钱监管工作进行定期和随机检查,对违规操作、监管出现漏洞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及时扫清反洗钱监管的盲区和模糊地带。
(二)实现多方联动,进一步形成反洗钱合力
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经济活动十分活跃,尤其需要多部门、多机构形成反洗钱的合力,从多维度、多视角应对洗钱犯罪带来的金融安全危机。金融机构要增强合作意识,不断加大协同反洗钱工作力度。在反洗钱专项行动中,机构间要加强信息互通,做好案例分享,经常性举办反洗钱专题研讨会,不断增强反洗钱工作的合力。机构内部要实现多部门的力量整合,充分发挥出不同部门在反洗钱监管中的能动作用,使各部门充分依托部门职能优势积极参与反洗钱行动,为开展反洗钱监管提供详实有效、精准可靠的线索和依据,从而形成多机构、多部门同频同步开展反洗钱监管的生动局面。
(三)建立专职队伍,加强人才队伍专业培训
人才是保障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机制建设的重要资源条件,金融机构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不断补齐反洗钱专职人员缺口,重点对全员进行反洗钱专项培训,将培训成果纳入职工考核体系。要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专职化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团队,采取专家讲座培训、派驻培训、巡回培训、现场培训和线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针对金融机构、各部门的反洗钱专职人员和其他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宣讲,确保培训成效,做好全程监督。使金融机构形成全员关注反洗钱、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金融机构有责任、有义务建立健全反洗钱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反洗钱的工作力度和强度,从金融机构的职能出发,加强多机构、多部门的联合,构建反洗钱信息共享机制,并不断加强反洗钱人员队伍的专业培训,从而建立反洗钱犯罪的完整监管体系,更好地维护我国的金融市场秩序。
(作者单位:农发行江苏仪征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