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至10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近年来,金融系统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的产品和服务,制定一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政策举措,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农村经济是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村金融消费者作为金融消费者中相对弱势的群体,其权益保护问题至关重要。
目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越来越多的金融服务触达“最后一公里”,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与此同时,农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需求也愈发迫切,让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到实处,才能为其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维权难是农村金融消费者面临的一大难题。通常来看,农村金融消费者文化程度不高、金融知识相对匮乏,其合法权益容易被不法分子和违规中介利用信息差侵害,而在利益受到侵害时,又由于缺乏基本法律知识、存在畏惧心理以及维权渠道不畅通,在收集证据和法律维权方面困难重重。
与此同时,对金融产品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在农村金融消费者中普遍存在。一方面,金融机构对各类产品介绍的全面程度还有待提高,不少业务人员在宣讲时重点谈及到期收益情况,而对相应风险的介绍并不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容易误导农村金融消费者。另一方面,随着金融机构数字化水平不断提高,“掌上办”“指尖办”正成为城市地区的潮流。但在农村地区,很多线上业务和电子设备的科普并不到位,部分线上金融产品和服务无法下沉,相应的农村金融消费者就无法享受到特定产品带来的优惠,这些既有情况无形中加大了其合法权益受到危害的可能性。
因此,对农村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需要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协同合作。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下阶段也应将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置于更高地位,多措并举加强权益保护力度。
金融机构应阶段性、周期性进村入户走访,加大在农村地区法律知识和金融知识科普及反诈拒赌的宣传力度,帮助农村金融消费者消除畏惧心理。在宣传上,首先应做到全面和多样,对辖内农村金融消费者做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其次,还可以借助互联网手段进行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
金融从业人员在农村地区进行产品推广时要真实详细,将产品收益和风险情况一并告知,并打印成册发到村民手中,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潜在风险。与此同时,还可派驻固定业务人员包村包户,定期为农村金融消费者解惑、办理业务,不但可以将优惠政策和新型产品第一时间传递给农村金融消费者,还能获得他们的信任,减少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情况发生。
此外,金融机构还应进一步畅通农村金融消费者纠纷化解渠道,提升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纠纷调解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并注重人才培养,在纠纷发生时能第一时间处理解决,全流程保障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
总体而言,只有倾斜资源推动金融发展与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前进,才能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良好金融环境,才会让金融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本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