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近日,财政部修定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为引导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专项资金对满足当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均存贷比高于50%、当年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占全部贷款平均余额的比例不低于70%等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补。
农村金融机构想要全额获得奖补资金并不容易。有的时候,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较多,但很多不符合《办法》的规定,不能获得奖补资金,导致次年无法再为农户降低小额信用贷款的资金成本。
这是因为,为了让更多信贷资金以信用贷款的形式发到农户手中,财政部门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认定极为精准,且设置严格条件,以避免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享受此类奖补。
除前述年均存贷比高于50%等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常规要求外,各级财政部门还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有具体要求。比如,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单户贷款额度不能高于一定标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必须是以无担保、无抵押的形式发放,同时,这类贷款出现逾期后亦不能申请奖补。
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必须在保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不出现逾期的同时,储备更多优质客户。
由于多数农户缺少征信信息、不像城镇居民每月有固定收入,农村金融机构无法通过查询征信等方式判断农户风险等级,也无法以农户阶段性收入为依据做出其长期收入预测。这些都导致农村金融机构无法用常规的信贷方式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所以,农村金融机构应发挥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通过勤跑基层,了解每位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人员要对区域内特色产业、支柱项目及上下游行业的经营情况、行业状态做到了熟于心。在农户申请贷款时,应根据贷款项目给出合理化建议。对于已处于夕阳行业的项目和产业,则要引导农户及时退出,以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
目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容易出现逾期的情况就是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比如,用于购买猪崽的信贷资金却用在了农户个人消费上。这在一定程度上与部分农村金融机构没有落实专项专用有关。
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应尽量将信贷资金发放至贷款用途的交易方。同时,也可以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依据贷款项目进程分阶段发放。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证信贷资金安全,也便于在次年全额申请到奖补资金。
本报编辑部
(编辑 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