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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机构“深耕”种业发展的思考

08-28  来源:农村金融时报 

    ■杨怡明

    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过程中,种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随着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一系列基础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扎实推进,我国种业振兴行动取得良好开局与发展。

    在这一过程中,我国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发展、种业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创新信贷产品、挖掘种业相关担保资源、探索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抵质押模式等方式将种业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育种是产业发展的源头所在,而种子研发期限相对较长,对金融需求较大。目前,金融机构在支持种业方面仍面临一些困境。例如,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不高,对种子行业的信用评价手段有限,在品种权(证书)、育种制种设施设备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方面机制不够完善,风险投资服务体系不健全,种业保险产品种类较少、覆盖范围较窄……这些堵点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金融支持种业的顺畅发展。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下阶段应在已有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深耕,做到服务更广泛、业务更精准。

    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将信贷支持某类(个)企业逐步转换为支持“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可以从育种研发、种子繁殖、精深加工以及营销推广等环节着手,满足不同阶段的差异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构建起种业产业链客户集群。

    另一方面,由于种业研发是一个长期过程,对金融需求相对较大,种业企业普遍存在贷款尤其是中长期贷款需求。因此,下阶段,金融机构应继续加大对种业企业的走访力度,摸排融资需求,适当加强对生物育种重大项目、种业研发企业的中长期贷款投入,并发挥平台优势,通过“撮合”手段将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社会各方资源引向种业研发生产上来,推动生物育种研发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金融机构还应继续强化种业配套服务,不断探索品种权融资担保产品,探索专利权、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抵质押模式,并加大授信力度和广度,提升信用贷款比例,提高种业公司和农户贷款可得性。

    此外,在保险保障方面,金融机构下阶段还应完善种业保险的链条,进一步加强保险产品设计,适度引入专业保险产品设计人才,根据种业企业、农户的实际情况推出更加符合生产需求的产品。同时畅通保险理赔通道,破除异地生产理赔障碍,全方位为种业企业、农户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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