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金网北京讯 保险业支持民企还需持续发力。4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针对银行保险机构的6项重点监督检查中有2项涉及保险机构,分别是保险机构支持民营企业情况以及帮助民营企业融资纾困情况。
在支持民营企业情况方面,《通知》提到,银保监会将检查保险机构是否提供更灵活的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为民营企业获得融资提供增信支持;是否有效参与化解处置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等。同时,在帮助民营企业融资纾困情况方面,重点督查银行保险机构是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区别对待、“一企一策”,分类采取支持处置措施。
之所以将保险业列入督查重点,足以见得其在支持民企中所发挥重要作用。应该看到,保险的核心功能是经济补偿、风险管理与资金融通。保险支持民企发展的关键是充分发挥保险的核心功能,分散和转移民企发展中的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信用等风险,积极防灾减损,利用专业的风险管理技术减少民企的损失。同时,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性优势,促进资金融通,帮助民企解决融资难题。
在这一过程中,保险的确能够发挥其他行业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如在脱贫工作中,保险机构推出的“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通过政府搭台、银行参与、保险兜底,破解了抵押担保难问题,极大地缓解了农业小微企业和贫困户资金短缺的难题。
与此同时,还应看到,目前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方面,由于中小民营企业的承保风险高、业务开拓难度大,导致保险业承保中小民企的意愿普遍不足,中小民营企业的保险覆盖面和保障程度比较低,通过经济补偿功能为民企提供的支持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保险资金直接支持民企的力度还有待加强。目前保险的资金投资主要是地方政府及相关的国有企业,对民企的支持还相对偏弱。另外,由于目前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式多以债权型投资为主,股权型投资偏少,客观上也不利于支持民营企业融资。
进一步发挥保险业支持民企发展的作用,我们认为,应当通过加强银保合作、给予保险机构一定政策激励等方式,以更加明确的态度支持保险业提升民营小微企业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努力提高民营企业的保险渗透率,促进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保险供给效率,提高保险对民营企业灾害和责任损失的补偿比例,从而更好地发挥经济补偿的功能,分散和转移民营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
同时,应充分发挥保险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增信的独特作用,为出口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为建筑工程企业提供建筑工程履约保证保险,为小微、农企提供贷款保证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精准扶贫。
另外,还应进一步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和风险管理功能。保险机构应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现代金融科技手段,缓解上市公司与民营企业的现金流短缺问题,化解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进而帮助民营企业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