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消息,2017年以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推广至全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并鼓励试点贫困县尽可能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做到“应整尽整”。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已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3286亿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98.7%,已完成支出资金规模2935亿元。
涉农资金整合有其必要性。在全国各地,财政涉农资金补贴范围广、类别多、标准高。仅在社会保障方面中央涉农资金就包括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救助,生育保险和计划生育奖励,农村医疗救助以及农村低保。在农业方面中央涉农资金则包括退耕还林、对农民直接补贴、农业产业化调整、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农业生产资料补助、人畜饮水、农村能源、农村水、电、路建设以及农业综合开发等。而且中央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巨大,仅在2015年,中央财政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四项补贴大约达到 1918.5亿元。除中央财政外,在部分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还存在地方政府本级财政的投入。
如此一来,涉农资金往往覆盖面广而杂、资出多门,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项目杂乱、效益低下”等问题。
2016年开始试点,2017年推广至全部贫困县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就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益探索。通过涉农资金整合,能真正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按流域、按水系规模综合开发,推动了农业提档升级、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经济繁荣。
然而,部分地区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统筹扶贫方案滞后、涉农资金碎片化同质化、资金整合时效打折、管理分散等问题,上下级政府以及同级政府部门在统筹整合过程中,常常受到体制瓶颈制约,很难实现“应整尽整”,难以真正达到实质性统筹的目的。
我们认为,要抓好扶贫资金整合工作,应从顶层设计上入手,梳理扶贫项目,核准各类涉农资金的性质、用途及来源渠道,在区分不同类别、进行科学梳理的基础上,明确整合涉及的项目内容、数量及资金额度,对投向相近的项目进行归整,建立统一项目信息库。并可以考虑组建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建立联运机制,加强协调和上下联动,提升资金整合工作的质效。
同时,各地在推进过程中,要从贫困村的实际和发展预期考虑,通过编制扶贫开发或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明确每年涉农资金整合安排的重点领域和项目,相应整合有关部门的资金,采取“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办法,在集中财力建好几个重点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的同时,也应兼顾偏远边穷地区的发展需求,防止资源过度集中优势地区,保证协调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要在防范财政扶贫资金运行风险点的基础上,简化拨付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真正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支农投入新格局,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的效益和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