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通报》显示,浙江省、江西省、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贵州省入选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工作成效较好的省(市)。
据悉,一行两会2018年将支持上述6省(市)或其辖内地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在相关领域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上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许多地区都面临着新旧动能转换艰难、产融对接不畅、金融风险加大等发展难点和痛点,亟需通过改革打破发展的瓶颈。实施区域金融改革就是中央提出的一剂良方。
事实上,自2012年3月起,我国已经先后在浙江省温州市、福建省泉州市、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青岛市、江苏省泰州市、河南省兰考县等7地设立了金融改革试验区。上述地区虽各具发展基础和特点,但都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政策聚焦、资源聚集,致力于破解实体经济发展中的瓶颈与难题,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其他地区金融改革提供了经验。
不难发现,浙江省、江西省、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贵州省目前在改革方面有一定共同特征,就是如何利用金融政策在支持实体经济和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推进普惠金融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有一定的基础。此次一行两会优先支持上述6省(市)或其辖内地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将对其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促进金融对外开放、提高财富管理能级、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振兴乡村经济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但是应该看到,申建金融改革试验区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因地制宜走出一条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路子。
因此,虽然有支持金融改革的政策倾斜,但如何“苦练内功”,让政策红利转化为高含金量的改革发展成效,才是上述6省(市)需要研究的。
目前走在前列的省市应结合地方实际,在补短板、打基础的同时,促创新、创特色。一方面,地方金融机构要下大力气进行制度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培育真正健康的市场主体,解决发展中的“短板”与“软肋”,精准解决“堵点”“痛点”和“难点”,以适应现代经济体系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在创新发展的同时,坚守防范金融风险的底线,完善融资管理规范和风险处置机制,引导社会资金稳健有序的流动,谨防形成投资泡沫,做到稳中求进。地方政府既应按照中央统一规划,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又应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实现监管信息联通共享,努力做到金融监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