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金融已渗透国民生活的各个方面,人们在享受到便捷金融服务的同时,也不断遇到新的金融风险。近年来,部分P2P网贷平台“跑路”、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不仅给消费者造成巨大损失,也给我国的金融稳定带来一定冲击。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白鹤祥建议,在基础教育中增加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使金融知识教育成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分析报告(2017)》显示,我国国民金融素养水平整体不高,在校学生、边远地区贫穷人群、劳务流动人口、残疾人等应当成为金融消费教育的重点区域和群体。其中,学生群体是最适合进行金融教育的群体。从调查情况看,青少年的金融素养明显低于成年人,风险意识和权责意识亟须加强。
因此,白鹤祥认为:“迫切需要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升青少年金融素养,提高个人的金融辨别能力、风险防范意识以及诚信和权责意识。”
“国务院办公厅在2015年发布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明确要求‘教育部要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切实提高国民金融素养’。但从目前进展情况看,部分地方教育部门对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建议由教育部牵头,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目标、计划、实施、保障、评估等各方面统筹规划。”他说。
“金融知识普及具有系统性、渐进性特点,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关键是将金融知识纳入基础教育。”白鹤祥建议,从课程标准角度将金融知识明确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充分考虑学生的理解能力和金融知识需求,由浅入深、由简入繁,系统化、科学化设置课程,让青少年更好地理解、掌握和运用金融知识,逐步培养良好的金融行为、金融态度和风险意识。
白鹤祥还建议各级地方财政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顺利开展。“目前金融知识教育以公益性为原则,对学生和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从中国人民银行试点进展情况来看,教材的编写和印刷费用还比较大。”白鹤祥表示。
白鹤祥举例说,以陕西省目前试点为例,试点学生人数预计为13万人,教材编印费用约为100万元。仅靠中国人民银行筹集费用,难以保证此项工作的持续性。对此,他建议由地方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拨付专门费用,保障学校用于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的专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