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离不开农村改革。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深化粮食收储、集体产权等方面改革,这对“三农”工作的制度供给提出了新要求。
如果把发展“三农”事业比作修筑高速公路,体制机制建设就是一份施工图纸,按照既有的图纸的指导和要求,我国的“三农”事业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随着“三农”发展迈向新阶段,发展中出现了新矛盾,开启新一轮农村改革为应势之举。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为改革重点指明了方向: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是重点。回顾过去,三十多年前,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给中国的“三农”发展提供了巨大红利。近年推动的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和正在探索的宅基地三权分置,都是这种思路的延续。实践证明,抓住土地、劳动力等几个关键要素,通过强化制度供给,激活它们的活力,改革成功就有了动力。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农村改革是一盘大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基层党建等领域。在制定政策时要统揽全局,不仅各项改革要互相配合,每项改革的后续政策配套也必须及时跟进。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在探索改革的过程中,不仅要通过制度保障,加强对集体产权的保护,更要灵活机制,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宅基地“三权分置”的一个关键在于如何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不仅要尽快建立完善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更要拓宽宅基地使用途径,把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引入乡村,真正激活宅基地的资产属性,帮助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就业问题也是制度供给必须解决的问题。进城务工的农民的“五险一金”、子女教育、落户城市等问题;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资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等问题都需要政策和财政的支持。只有通过制度性供给让农民的各项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才能真正调动农民工进城就业的热情,确保劳动力要素切实得到有效配置。
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在农村改革过程中,必须注重政策的整体梳理。制定政策时,既要注重顶层设计,也要推动基层试点,二者协同,在实践中不断进行调整。政策制定既不可冒进,也不能过于保守。让改革循序渐进、逐层推进,方能确保政策顺应时代。
这也对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提出了要求,从事“三农”工作必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真正深入农村,倾听“三农”声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村改革获得足够力度和精准度的制度供给,真正唤醒沉睡中的农村资源,推动农村改革全面彻底,从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