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都在热议调高个税起征点。有人建议提高到7000元,有人建议提高到1万元。不论如何调整,大家都将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受益者。至于如何受益,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作出具体介绍。
史耀斌首先解释了何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起征点,在税收的术语上叫“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现在这个起征点是每月3500元,超过3500元以上根据超额累进的税率安排进行征税。
实际上,除了起征点之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上还有一些其他安排。“比如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在一定的限额以内的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等,都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另外,国家还会适时推出商业养老保险的税前扣除政策。”史耀斌介绍说,“这些税前扣除的因素安排,再加上税收起征点,就构成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该且已经享有的权益。”
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要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并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的扣除。“从《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出来,这一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至少有两大的内涵值得我们关注。”史耀斌说。
具体而言,内涵之一是提高个税起征点,会根据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来确定,并且提出一个提高起征点的政策性建议。第二个内涵,史耀斌认为是前所未有的。“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加了专项扣除,而且《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首先选择的重点就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这是老百姓最急需最关切的。当然,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来最后具体确定专项扣除项目的规模和数目。”史耀斌说。
除了这两个大的内涵之外,史耀斌还介绍,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还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税模式。
“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征税模式是属于分类征收,这次改革我们会将分类税制转化为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这也是世界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模式。”史耀斌具体介绍说,会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劳动性的所得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然后再确定一个基本减除费用,再进行征税。
对于实行上述模式的原因,史耀斌解释,是为了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和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因为改成综合与分类征收的税收模式以后,这些综合性征税的项目会按年汇总来进行综合征税。
“我们相信,通过建立和逐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再适当地增加专项扣除项目,这样就能够使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负更加合理,同时也使得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更好地显现出来。”史耀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