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新农业保险,更好地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日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袁纯清在“第七届国际农业保险论坛”上如是说。
具体而言,他指出:“要把支持农业保险作为政府重要的农业政策。鉴于农业保险所具有的风险防范、倍数效应、市场工具等多种功能,政府要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调整现行的农业直补方式变成农业保险的间接补贴,使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同时发力。”
袁纯清指出,现阶段,要把物化成本全覆盖作为农业保险的首要目标,确保农民受损之后能够具备兜底性的保障和恢复其基本的再生产能力。
其次,逐步增加农业保险补贴品种,不断适应新的发展的要求。“目前,中央财政补贴品种从最初的6个品种扩展到15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品种,虽然三大主粮作物的平均覆盖率超过了70%,但是地域分布很不均衡。全国各地农业保险承保的农作物品种虽已经达到了211类,但是覆盖率比较低,远不能满足农户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他讲到。
对于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要创新完善“基本险+附加险”的多层级农业保险满足其需求。袁纯清提出:“主要是把握好三个关键点:一是争取实现愿保尽保,尤其对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户、规模养殖农户应尽快开发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减少无保可投的空白领域。二是设计相对多层次、高保障、可选择的产品,使不同需求的农户可以结合实际来合理选择投保。
三是政府视产品情况给予适当的补贴,考虑到规模经营主体商品化生产的特点自身承担的保费的比例可以适当的多一点,部分市场化程度高的产品可以适当减少政府的补贴比例。”
同时,袁纯清建议,要加大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奖补的力度,让保险惠及更多的农民。“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是助力脱贫攻坚、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其面临的自然灾害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较之大宗农产品更为突出,迫切需要相应的农业保险产品保驾护航,也迫切需要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和引导。下一步,应当立足于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特色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坚持特色产品保险以地方为主的思路,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纳入奖补范围的险种,按照地方财政执行开展且实际到位的保险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适当奖补。”他表示。
最后他指出,要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增强农业保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并且,大力提高农业保险科学化管理水平,在精准上下功夫。
具体而言,一是加强保险公司的自身建设。农业保险公司要立足于农民,服务于农村,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精于保险,提高效率作为一个重要的标准。
二是建立严格的农业保险机构准入和退出制度,探索实施更高的市场准入门槛,建立以合规经营和互为核心的动态考核机制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增加保险产品的品种,建立科学的费率。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多品种、多档次的保额产品,特别是要建立科学的费率拟定、审核机制。
四是强化农业保险基础与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以及农业基础,灾害风险数据的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业保险管理系统,加强农业保险监管机构建设,提高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