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如今,“乡村振兴”连同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等成为国家战略之一。中央提出的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一系列改革发展方向,为致力于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带来了更多机遇。
一直以来,农村金融都是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也是中央顶层制度文件最关心的区域之一。在中央的大力推进和金融机构的努力下,目前金融在助推乡村发展方面已取得了较大成就。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6)》显示,自2007年创立涉农贷款统计以来,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累计增长361.7%,9年间平均年增速为18.8%;涉农贷款余额从2007年末的6.1万亿元增加至2016年末的28.2万亿元。
成绩固然喜人,但我们同时也看到,目前国内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不均衡,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需求仍难以满足,供求配比失衡,相对应的金融服务还有较大改进空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三农”互联网金融蓝皮书》数据显示,我国“三农”金融的缺口达3.05万亿元,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无论是在覆盖面还是深度上,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要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基于此,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的着力点也随之更清晰,即信贷投向应更侧重于对土地经营主体的支持。他同时指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集体经济。这就同时要求金融机构摒弃只扶持单一农户对象的观念,一方面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把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支持集体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企业和经济实体。
事实上,今天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模式多样,而不同类型农户的金融需求也具有显著差异。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对农户类型进行细分研究,推出符合其发展阶段需求的产品。同时,不同地区的实际导致各地对金融的需求有所差异,因地制宜地创新产品和服务,对于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的增加尤为重要。
因此,金融机构应在严格风控的前提下,针对“三农”发展的痛点,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因地制宜提升对“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率和满意度,为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输血”,从而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