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脱贫攻坚是硬仗中的硬仗,必须付出百倍努力。”在第四个国家扶贫日即将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的显著成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指出,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决战决胜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着力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目前我国脱贫攻坚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但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我国脱贫攻坚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从总量上看,2016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还有4300多万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平均每年需要减少贫困人口近1100万人,越往后脱贫成本越高、难度越大。从结构上看,现有贫困大都是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弱、贫困程度深的地区和群众,是越来越难啃的硬骨头。此外,一些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脱贫主观能动性不强。
脱贫的主体是群众,只有群众本身具有强烈的脱贫内生动力,有摆脱贫困、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内在自觉,才能迸发出强大的驱动力量,从而打赢脱贫攻坚战。没有内在动力,仅靠外部帮扶,帮扶再多,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事实上,从目前情况看,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自我发展能力低,创造收入能力和机会不强,从而造成经济收入增长缓慢。因此,要实现脱贫,从根本上彻底改变这一落后状况,缩小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距,根本途径在于培育和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激发贫困人口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对此,习近平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注重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重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注重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在贵州黔西南召开全国产业扶贫现场会上强调,各地在脱贫攻坚中要把产业扶贫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通过产业发展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保证脱贫效果的可持续性,不断将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引向深入。
我们认为,实现脱贫要着力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增收脱贫能力,培养改善自身经济状况的能力。同时,要有重点、有步骤地引导当地贫困群众积极参与到特色产业的发展中,充分激发他们的参与意识和创造性,逐渐推动贫困人口从“要我发展”到“我要发展”的转变,增强其自主意识和自我价值实现的愿望,培育其增收脱贫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