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在江苏调研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时表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一定要同农业生产产业链结合起来。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只是农业生产全部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如果独立出来单独做资金运作就可能会失败。从一些好的经验来看,最初资金互助合作社是互助链条中的一部分,运转到一定程度后,农民有一定的实力了,再脱离出来。但是现在中国的情况不适合这样。”张承惠说。
江苏在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有一定的探索和实践。但此前出现的资金互助合作社跑路等现象暴露出合作社运行机制存在问题。
张承惠听取了江苏省农委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内部资金互助试点的情况汇报后表示,此类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其实作用不太大,是临时性的,帮忙性的,而且潜在风险还很大,一不小心就要出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的机制有问题。要让资金互助依附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体制内、这个母体上,但母体本身合作的味道都不浓,基本上是一个龙头企业带着一帮小兄弟做事。那么,整体上内部的资金互助也很难。
张承惠认为,现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就不是一种体系,而真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是成体系的,从村镇乡到省、到中央应该都是有体系的,专业合作社应该有一个完整的制度设计,而后资金才是这个链条中的一个环节。
“以台湾的资金互助社为例,它对农民的生产经营实施全包,连保险都管,农民的养老保险、健康险全管,从存款到贷款的全过程整个环节都管。但整个链条是为农民服务的,是为生产经营服务的。
归根结底,它还是从生产,从一开始的种子、耕地、化肥、农药,到最后的产品包装、流通整个生产过程。”张承惠表示。
2016年以来,江苏省先后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监管工作指引》、《江苏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对全省农民资金互助社经营管理、财务制度、行业监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制度建设上为农民资金互助社规范运行奠定了基础。张承惠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针对当前江苏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普遍存在的问题,张承惠建议,江苏省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坚持“服务社员、服从监管、合理投放、合规运营”四项基本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经营、强化风险防控,引导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