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险终于迎来正规军。2月15日,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众惠相互”)宣布获得保监会同意开业批复,成为中国首家开业的相互保险社。这意味着在海外经营数百年的保险组织形式正式引入国内,可以通过互助形式开展保险业务。众惠相互将试水信用保证保险,化解特定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相互保险,就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互助共济、共摊风险、共享收益为目的,会员缴纳的保费汇聚成风险保障资金池,当灾害损失发生时,则用这笔资金对会员进行弥补的互保行为。
“相互保险”在我国从提出到落地开局经历了两年多时间。
2014年8月,保险业“新国十条”首次明确提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2015年1月,保监会出台《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为相互保险的设立、运行提供了法规依据;2016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开展相互保险社试点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2016年6月,众惠相互、信美人寿、汇友建工三家相互保险组织经保监会批准筹建,标志着我国多层次保险市场体系建设迈出全新步伐;2017年2月,众惠相互获准开业。
虽然相互保险在中国属于新生事物,但事实上,它是当今世界保险市场上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在全球保险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统计,截至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1%,覆盖9.2亿人。中金公司研报预计,中国相互保险市场前景广阔,预计十年后相互保险市场份额有望达到10%,市场空间达到7600亿元左右。
同时,与股份制保险公司相比,相互保险有一定的优势:一方面在于采用了“自己投保自己承保”的方式,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合一,从而规避了投保人和所有者之间的矛盾,降低运行成本;另一方面,相互保险组织作为一个互助性团体,成员往往对该团体的风险比较了解,能很好地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且成员之间彼此了解、利益相关,产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也相对较低。
此外,由于公社制、相互组织等形式在我国早就存在,因而以互助互保为主要特征的相互保险在中国有制度基础、文化基础等天然发展优势。
更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层出不穷。保险公司可依托发起会员的数据积累与大数据风控手段,逐步搭建基于行业供应链信息以及信用信息的大数据平台,积极引入第三方数据合作伙伴,提高数据采集分析和建模能力。新技术不断给保险行业输入新的动力,也为相互保险的发展创造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因此,在庞大市场空间内,相互保险将为中国保险市场带来更多想象空间。同时,随着业务的放开,新技术行业发展将日趋成熟,相关部门的监管机制和司法制约也将会进一步完善,相互保险将有望成为保险业增长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