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
两年前,国家推行“以房养老”试点工程是希望让保险业更多地参与到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工作中来,使房产这一老年人主要的存量资产在不转移使用权的前提下能够转化为养老资金,满足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长期终身领取养老金的三大核心需求。
这是一项有着美好期望的工程,各险企也对其有所期待,但是最终试点成效却并不乐观。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3月31日,全国试点城市中仅有58户、77人投保。上述投保人中,没有子女或子女在国外的孤寡老人、独居老人占绝大多数。而就大部分普通民众而言,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仍持谨慎态度。
同时,除了老百姓投保方态度谨慎,截至目前,作为承保方的保险公司,仅有幸福人寿一家推出了相关产品。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目前“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依然是社会主流,绝大多数老人希望把房子留给孩子。并且,由于“以房养老”牵涉到金融业、社会保障、房地产等多个行业,因此相关政策的执行不仅需要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更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认知。
并且,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的房价波动较大,导致保险公司与“以房养老”客户对于房屋未来价格走势产生认识差异,这也是导致我国“以房养老”试点开展不顺利的又一因素。
好的想法,需要好的落地机制。虽然“以房养老”在我国还未能普及,但这种新型的模式值得推广,使老年人的未来能够有更多选择。
为此,国家应加快出台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解决现有法律体系中的空白,为“以房养老”提供更加适宜的“生存土壤”。同时,政府也应积极了解保险公司在推行产品时所遇到的切实难题,加以解决。
而从保险公司的角度,应引进、吸收国际先进风险控制技术,不断提高精算定价能力,优化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以解决产品量化、房屋价值估算、长寿风险防范等问题,掌握风险分散的精算技术,结合中国市场的具体情况,开发设计出更加符合中国本土特色的“以房养老”产品和服务。
此外,由于民众保险意识淡薄一直在掣肘“以房养老”的推动。因此,保险公司还要注重扭转民众理念,做好宣传工作。只有这样多方配合,“以房养老”的美好愿景,才能在未来普惠更多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