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提出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的细化政策措施。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新消费领域,特别是信息和网络消费、绿色消费、农村消费等领域非常重视。国家鼓励针对细分市场,开展有特色的消费金融服务。
早在今年“两会”上,2016政府工作报告描绘出了消费增长和支持消费信贷明确的总方向,此次《意见》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可以预见的是消费金融有望进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期。
消费金融在我国发展已有八年时间,随着新一代群体的成长,中国居民对信贷金融的需求更加多样化,不再主要局限于购房、购车等大额融资,家电、数码产品、旅游甚至服饰、化妆品、食品等消费分期也越来流行。
在规模上,我国消费信贷在信贷结构中占比仅为20%左右,而在信贷发达的美国市场,消费信贷的占比超过60%,远高于中国。以中国的人口基数估测,消费信贷将还会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在中国人口基数中,农村地区占据了多数,因此农村消费金融将更具潜力。
近两年来,随着电商巨头、互联网金融公司瞄准农村消费金融,打破了农村消费金融产品长期供给单一的格局。阿里巴巴集团先后推出“千县万村计划”以及撬动万亿社会信贷资源共同参与县域升级的“千县万亿”计划,网商银行通过村级服务站为有贷款需求的农民,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京东金融则是通过农村支付、乡村白条等布局农村消费市场。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农村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迅速,农村地区网上银行当年交易金额大约为150.44万元,手机银行当年交易金额大约为13.68亿元。
随着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的大力推进,以及农民支付手段的移动化,农民参与金融消费的机会与热情逐步提高。
在业界看来,电商巨头、互联网金融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与原有的传统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等组成多样的金融业态,在消费金融产品的供给上形成竞争和互补,有利于推动农村金融消费的发展进程。这也是有效释放、扩大农村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笔者认为,农村领域相较于城市的金融消费,仍然有很大差距。就产品的创新速度而言,无论从产品种类还是产品技术上看,创新进展都相对缓慢。这归结于在供给端,农村金融消费市场的参与者还相对缺乏,需要更多的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公司下沉和完善服务,使农村消费金融服务主体更加多元化,从而提高消费者服务的覆盖率和可获得性。
另外,在需求端,随着一部分农民市民化,消费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他们对消费金融产品的多样化显得更为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