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信改制,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认为,农信改制不应“一刀切”式的改制成股份制商业银行。对此,作为农信改制方面资深专家,杜晓山接受了《农村金融时报》记者专访,就农信改制的可能性与预期展开探讨。
《农村金融时报》:什么原因导致农信改制进程不及预期?
杜晓山:很多农信人认为“一刀切”的改制不符合热爱农村合作金融事业的人的理念。他们大都赞同2003年国务院关于农信社改制的三个方向,即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作制。但后来银监会在2011年要求全部改制为股份制农商行,已经成立的农合行也是如此。
进展不够好的原因有很多,从主观上讲,是很多业内人士不认同这个“一刀切”的方向。
可以这样理解,改革是一直需要的,但改制却需要三思。改制应符合生产关系需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原理。当前不少县域地区农信社的生产关系是适应当地生产力发展的。在过去的改革发展中,整个农信系统基本上在县域地区捋顺了,改制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现在的治理结构、管理风控的能力作为生产关系,是适应当地生产力的发展的。按照政治经济学的原理,如果说要改,一般是因为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但现在并不存在这个矛盾,业界、农民都很肯定现在的形态。
此外,改制成股份制后不可避免要为大股东服务,可能会背离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定位。要做到改制不改性,这一点不能违背。需要警惕的是,农信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过程中出现的同质化严重和脱农的现象。
从实际利益考虑,当农信社、农合行变为农商行后,原有的优惠政策会减弱,成本会增加。这也是导致不愿改制的主观原因之一。有人算过,当一家农合行改制成农商行后,税负负担将多增千万元。
从客观上讲,就是仍然有很多农信社没有达到改制的门槛。
不少农信机构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的消化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还有一个较普遍的现象是,虽然机构改了名字,但很多内部实质未变。比如员工素质未达到要求,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也还未解决,呈现出一种“换汤不换药”的状态。
《农村金融时报》:是否能按时达到银监会2011年提出的5年完成改制目标?
杜晓山:在我看来,监管层关于农信改制的提法在发生变化。
过去,银监会要求农信机构要全部改制成股份制农商行,现在的提法变为主要的改革方向是股份制农商行。加了“主要”两个字之后,监管层似乎在农信改制“一刀切”的方向上开始松口。
有人说从产权的角度来看,农商行的产权制度比合作制的产权制度要先进、要更好、更科学。我并不认同这种说法,我认为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的产权没有谁比谁先进,只要适于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适于群众的要求,包括员工的要求,又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这就是最合理的产权制度。关键是看机构治理、人员素质、敬业水平等因素。我国地区差异显著,管理和治理机制应有灵活性。即使只从产权所有制看,也是“最适宜的”才是应鼓励支持的。
因此,农信社改革不应过分强调股份制形式。
《农村金融时报》:在农信改制上有哪些方法值得推荐?
杜晓山:中西部一些省联社在改制过程中实行全省农信社好社带困难社的模式。如果用纯商业化模式,谁来解决这些遗留和现实问题?在商业金融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背景下,无法对解决此问题起到任何作用。但上述省农信系统互相帮助的方法却起到了实质性作用,好社牺牲部分利益来帮助困难社成长,这种做法说到底是真正为了帮助“三农”、小微企业。这说明省联社在宏观层面的协调带动工作起了很大的作用,他们充满了正能量。
同时,农商行注重选择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情怀的股东也十分重要。我认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根本目标的理念或说法是不准确的、有缺陷的,农信系统更不应有如此追求,需要强调的是保证入股股东基本收益的前提下,更多追求利润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平衡。
此外,鉴于改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那么也需要关注农信机构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如何在“互联网+”的时代调节到更好。
《农村金融时报》:监管层可以出台什么样的政策来帮助农信改制?
杜晓山:首先,监管层应该非常好的总结过去几年各地农信改制中的经验,思考“改制成功的地区是如何进行的”、“牺牲了多少利益”、“这些损失是否应该由机构本身承担”、“是否要出台有针对性的财税、货币、监管政策对改制机构进行补偿”等问题。应结合中国的实际,深入调研,考虑应该怎么帮助机构改制,拿出监管层的计划,再出台相关政策,复制借鉴推广好的改制模式,做到细致和细腻。应该监管与服务并重,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这样才能起到好的效果。
所以农信改制还是要按照中国的国情来进行。一个基本的原则很清楚,就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区别对待,这是最合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