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体系的提出,再次开启了中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新思路。
近日,央行宣布从2016年起将现有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acro Prudential Assessment,以下简称MPA)。这个新概念一经推出,便受到金融业的密切关注。
于2011年初推行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曾在限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维护金融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机制存在与当前经济金融实际不相适应的弊端,需要适时改进和完善。
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国际金融监管更多强调微观审慎管理,将监管重点放在个体金融机构。在危机来临时,个体的理性却带来了集体的非理性,引发系统性风险。因此,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逐步从微观审慎管理迈向宏观审慎管理。时至今日,一些国家已初步建立起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我国的宏观审慎管理正是起步于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近几年来,央行采用数量、价格以及宏观审慎政策相结合的调控模式,审时度势调整差别准备金有关参数和信贷增量等,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可以说,宏观审慎管理初见成效。
当前,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时期,经济增速放缓,运行情况复杂,防范和化解风险不容松懈。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16年要实现去杠杆、去产能、去库存的目标,在此情形下,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系统性风险是对宏观审慎管理水平的重大考验。2015年的股市震荡暴露出我国金融监管在宏观审慎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也提醒我们必须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MPA体系保持了宏观审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承了原有合意贷款模式中资本扩张受资本约束的要求。与改前不同的是,MPA体系更加全面系统,通过综合评估加强逆周期调节和系统性风险的防范。监管覆盖面从狭义贷款转向广义信贷,将债券投资、股权及其他投资、买入返售资产等纳入其中,以引导金融机构减少各类腾挪资产、规避信贷调控。同时,MPA加强了对银行负债端监管,重点关注银行利率定价行为。总体而言,MPA体系更加灵活,更易调控。
业内人士认为,MPA体系的推出,为央行管理系统性风险从而实现大金融监管提供了可能。目前,中国建立在分业监管基础之上的金融监管体系已经不太适应宏观审慎监管的要求,应加快金融监管改革。“十三五”规划提出,“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的金融监管框架,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已经为改革指明方向,MPA体系有可能就是探路石。
诚然,MPA体系的作用和成效还需时日检验,尤其在监管机构重新构建方面还要加快步伐,但不可否认它的确是中国金融监管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这是探索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的有效尝试。我们认为,要建立现代金融市场的金融监管框架,必须探索构建起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统筹兼顾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管理,处理好宏观调控和微观监管之间的关系,把一行三会的监管力量进行合理统筹。同时,把事前事中监管与救助机制有效结合,才能有效识别、管控系统性风险,进而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