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时报-农金网新疆讯(通讯员李朝杨凯)“真没想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能做抵押办理贷款了,奇台农商银行让‘红本本’成为了贷款通行证”。近日,家住新疆奇台县半截沟镇腰站子村的农民陈青林,获得了由奇台农商银行发放的全疆金融系统首笔10万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据介绍,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的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仅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人出租、出卖地上建筑物,不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2019年,我国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开始进行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奇台县作为全疆两个、昌吉回族自治州唯一的试点县市,在2020年被确定为全国试点县市,担负起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任务。
奇台农商银行紧跟改革步伐,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宅基地改革试点的支持力度,依据《奇台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该行实际,守正创新,探索创新推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实现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变现“零”的突破。
据介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可以让农民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其发放对象为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对宅基地确权的农户,贷款额度根据宅基地评估价格的50%进行发放,用于农户从事农业及其他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期限根据资金用途、经营周期、现金流等情况合理确定,原则上1-3年,最长不超过5年。利率参考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结合借款人的情况制定优惠利率。
在首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成功发放后,10月19日,奇台县委、县政府在政府办公大楼举办奇台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发放仪式,奇台农商银行现场发放贷款17笔、金额180万元。
奇台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轶全表示,接下来,该行将积极做好政策宣导工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农村宅基地贷款发放工作,持续深化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以优质的服务加强对“三农”的金融支持,用实干助力乡村振兴,用真情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帮助农牧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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